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近日,环境保护部向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对“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排名。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45 ~ 104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77 μg/m3,同比下降33.0%。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别为45 μg/m3、52 μg/m3和59 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分别为104 μg/m3、94 μg/m3和94 μg/m3。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2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廊坊,同比分别下降58.3%、52.4%和50.9%;济宁降幅最小,同比下降8.4%,尚未达到改善目标进度要求。
《通报》还提出,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2018年2月大气环流呈明显的阶段性变化,前期以经向环流为主,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后期环流减弱,扩散条件转差,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将增大。请各地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记者邢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