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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2018-03-30 22:32:15 来源:中新网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近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方案表示,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将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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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青海三江源水源入选“中国好水”,图为地处澜沧江源头的昂赛大峡谷中江水奔流而下。中新社记者 孙睿 摄

方案称,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方案就进度安排指出:2018年3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中央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各地水源地是否完成保护区划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督促各地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地方按不同情形实施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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