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站。 林馨 摄
“为了鼓励民众参与垃圾分类,凡达到要求的民众可奖励上一年度缴纳的等额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广西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科副科长龙小民28日表示。
早在2014年,柳州市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在该市市区250个试点小区内设置了875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并放入26250个分类收集垃圾桶。但由于市民配合度不高,推行垃圾分类效果甚微。
为此,柳州市决定以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和水平,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形成适合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
图为柳州市小区放置分类垃圾桶 林馨 摄
今年4月开始,柳州市在该市城中区试点,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柳州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即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
龙小民介绍,城市居民向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申请表》、签订《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单位宿舍的由主管单位)进行核实并报城区环卫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正式纳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名单,成为奖励候选对象,接受检查考核。加入考核后,只要居民缴清上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严格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通过检查考核,按其上年缴清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相等金额给予奖励。
此外,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检查考核将以户为单位进行。柳州市市容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检查考核方案,各城区、街道、社区配合落实检查。
据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林馨 栾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