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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排废企业被索赔逾90万元

2018-05-08 21:09:45 来源:澎湃新闻

5月8日,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北京检方首例涉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

一家从事钢结构加工的企业,因大量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被北京检方提起民事公益之诉:造成环境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5月8日,这一北京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提出了逾90万元的赔偿诉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去年8月,北京四中院曾对该案发出诉前行为保全禁令,禁止涉案企业继续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行为。庭上,法院组成了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这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后,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的公益诉讼首案。”

企业被指排废近五十吨,遭索陪逾90万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彩联艺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皮各庄二村村西的生产基地从事钢结构制造过程中,喷漆工艺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场地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多彩联艺公司油漆、稀料出库单,2016年7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多彩联艺公司累计使用油漆39750.5kg,稀料8779.5kg,共计48530kg。

起诉书认为,多彩联艺公司在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法律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漆作业,亦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致使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外排大气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为此,检方提出了如下诉讼请求:1、多彩公司立即停止对大气环境的侵害;2、多彩公司赔偿因违法排放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94880元;3、多彩公司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4、多彩公司承担鉴定费33000元,以上费用共计927880元。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多样,涉水、土壤、海洋、森林、大气、动植物保护、人文遗迹等。

据北京四中院介绍,截至目前,北京法院已受理的10余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以土壤、水环境污染居多,企业生产经营废气排放造成大气污染的尚属首例。

法院开庭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在提起公益诉讼前,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曾于2017年1月13日对多彩联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0万元的决定,并对其喷漆、焊接电源开关箱予以查封。

据北京四中院介绍,该案受理后,法院向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出受理公益诉讼告知书,并两次到多彩公司生产基地现场勘验情况,发现其违法行为仍在持续进行中,大气环境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有必要依职权,采取行为保全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2017年8月17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多彩联艺公司在办理环境审批手续或者向法院提交继续生产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不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证明之前,禁止在该生产加工基地从事涉及喷漆、焊接及废气排放的生产行为。

北京四中院表示,此案系法院主动依职权在开庭审理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法官对案件中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先行审查判断。

今日庭上,检方向合议庭提交了油漆入库、出库单、现场调查笔录等14项证据支持起诉事由。

值得一提的是,检方所提交的鉴定报告指出,多彩联艺公司违法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894880元。

“我们愿意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将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庭上,被告多彩联艺公司同意检方的1、3、4项诉求,并声称企业的设备和厂房均已拆除并停业整顿,认识到社会危害性,在事实上停止了破坏生产的行为,也已经积极缴纳了行政罚款。

不过,针对检方的第2项诉求,被告提出了异议:鉴定评估报告里所依据的钢材加工量统计过高,导致计算出的虚拟治理成本过高,与实际损失不符,“希望法院作出合理判决。”

公益诉讼7人合议庭首案,被告:真诚请求社会原谅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案系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后,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公益诉讼首案。

排放废气是否征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对污染气体做了防护措施?生产车间距离居住区多远?庭上,多位人民陪审员先后向被告提出询问,并逐一得到回应。

后陈述阶段,被告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称“愿意承担责任,真诚请求社会原谅。”为此,法院未当庭作出宣判。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民陪审员法。该法明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第一审公益诉讼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对于案件事实问题,陪审员和法官是同权的,包括发表意见、表决,但对于法律适用问题陪审员不参加表决,只发表意见。

如何理解并保障“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解释说,在一般情况下,人民陪审员应和法官拥有同等权利。“同权是指诉讼法中规定的权利,比如共同参加法庭审理、向当事人或者向其他的诉讼参与人发问、审查判断证据、听取辩论意见、合议时发表意见、表决时候一人一票、共同形成裁判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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